关于申报2026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 自主承办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12-04

自2008年起,由外交部、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以下简称交流周)已连续18年在贵州成功举办,是双方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政府间教育合作平台,形成了一系列影响广泛的合作项目。18年来,交流周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及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家园的指示精神,秉持“平等互信、开放创新、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办周理念,围绕推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重点,不断丰富和拓展交流周功能,打造了一批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品牌项目。

2026年,交流周将深入贯彻中央周边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主场外交、推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和人文交流为重点,继续在项目实施上进行创新,丰富“教育+”模式合作内容。项目将按照重点活动领题举办,开幕期活动及全年期活动将以遴选的方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开幕期活动预计于2026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全年期活动则于2026年内在全国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及东盟国家冠名举办。交流周组委会将持续面向各省(市、区)、港澳台地区、东盟各国及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教育部门、高校、国际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机构等征集全年自主承办项目。交流周组委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批复通过的项目将纳入2026年交流周平台举办,同时将在项目策划、嘉宾邀请、对外宣传等方面做好统筹工作并提供必要支持。现将项目申报的具体方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交流周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31日。

二、申报范围

2026交流周自主申报项目单位围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青少年交流、人文交流、国际产学研用、教育管理、教育数字化研究、人工智能时代的教育转型发展,及“一带一路”合作等主题,并通过“论、展、会、赛、训、营”(即:论坛研讨会、展览展示、交流合作洽谈会、赛事活动、人才培训、活动营)等形式举办,项目内容应重点聚焦中国—东盟人文交流、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共同体构建与“职教出海”、科研平台合作共建、教育治理经验及能力传播、联合开展合作办学、深入实施数字教育与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双向人员密切往来、拓展交流周服务等教育及人文交流领域。

三、项目要求

(一)2026交流周新增重点实施项目活动领题举办方向,由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根据2026年重点领域设计并统筹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各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及过往举办交流周项目经验积极组织申报,项目申报成功后将列入重点实施项目清单,申报单位将作为交流周项目承办单位与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共同做好项目统筹实施。

(二)各单位自主申报的开幕期配套项目和全年期项目均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与合作为主,可适当拓展与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开展交流合作。

(三)项目申报主体以中国内地的高等院校、教育机构,或具有政府背景的法人机构及社会团体为主;中国港澳台地区、东盟各国、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教育部门、院校、机构,以及中国内地企业或组织可与中国内地高校或政府教育机构合作联合申报。

(四)各项目立项要以成果为导向,突显成效性,以服务教育对外开放、服务提升高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及扩大人文交流合作领域为主导方向;项目应注重机制化建设,其预期成果须有具体措施推动落地,确保成果有效转化。同时,申报主体须明确目标定位、预期成果、实施方案与保障措施,确保活动质量和实施成效。

(五)2026交流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项目跟踪考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强化动态评估与绩效管理,建立年度考核与中期调整机制,确保资源高效配置;项目申报材料须明确量化目标与阶段性进展,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行并产生实际影响力。

  • 优先支持已具备前期合作基础、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严格控制没有实质性成效的非专业学术论坛(研讨会)。
  • 为继续大力推动数字教育国际合作,以及“中国—东盟多彩智慧学院”的课程资源建设和国内外合作院校师生学习使用成效,鼓励并支持项目申报单位成为“中国—东盟多彩智慧学院”共同建设单位,在建设及推广应用上有具体实效的项目将具备优先遴选资格。
  • 申报项目应注重国际化参与指标,各项目活动的东盟国家、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线下嘉宾总人数原则上占项目活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2026交流周重点选题实施项目,由各申报单位填写选题项目编号及名称,提交《2026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重点选题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阐述实施重点选题项目的资源整合能力、实施优势及过往经验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二)申报开幕期配套项目和全年期项目的单位需填写《2026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自主承办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明确项目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方案、预期成果、阶段性进展安排、经费预算及来源等信息,同时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新申报单位需要)、合作协议(如有)等辅助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三)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需通过交流周官方网站“项目申报系统”或中国—东盟多彩智慧学院“项目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网址见附表3),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在提交前应仔细核对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为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深化与东盟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高校、科研机构的长效合作,交流周组委会接受多个承办方联合申报、共同策划实施项目,联合申报单位均须在申报材料上共同盖章方视为有效。

(二)申报资料一旦提交,交流周组委会不予退还。

(三)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相关用章原则上仅用于获批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名义进行嘉宾邀请,其他用章需求将严格控制适用范畴,严格按照交流周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于用章前一个月申报审批。

(四)关于申报项目中涉及外宾落地接待等有关事宜,可在项目申报前与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联系咨询。

(五)交流周组委会对本次申报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对违反交流周组委会相关项目实施规定的单位将视情况取消项目批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自洁

电  话:0851-85281413

传  真:0851-85285768

电子邮箱:caecw2008@163.com

邮政编码:550081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1014室。

附件下载